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 、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福建省立医院
乙方 : 福州博鑫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 [3500]FJXW[GK]2017028 的 福建省立医院医用电子血压计及高频振动排痰系统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
2 、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2 |
2-1 |
医用电子血压计 |
医用电子血压计 |
100 |
170000 |
HBP-1300 |
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
我方对所提供设备提供贰年的现场免费保修(不得低于生产厂家要求,含所有配件及耗材),终身维修(含附属设备)。免费开放端口,以便追溯系统及医院HIS系统的无缝连接。软件系统提供备份盘,开放密码,终身免费维护及升级。免费保修期自设备整机安装调试正常,验收签名之日起计算。 |
2 |
2-2 |
自动血压仪 |
自动血压仪 |
1 |
23000 |
HBP-9021 |
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
我方对所提供设备提供贰年的现场免费保修(不得低于生产厂家要求,含所有配件及耗材),终身维修(含附属设备)。免费开放端口,以便追溯系统及医院HIS系统的无缝连接。软件系统提供备份盘,开放密码,终身免费维护及升级。免费保修期自设备整机安装调试正常,验收签名之日起计算。 |
合计: |
193000.00 |
3 、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拾玖万叁仟元整 (¥ 193000.00 )。
4 、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
4.2 交付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34号 ;
4.3 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后交付 。
5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对所提供设备提供贰年的现场免费保修(不得低于生产厂家要求,含所有配件及耗材),终身维修(含附属设备)。免费开放端口,以便追溯系统及医院HIS系统的无缝连接。软件系统提供备份盘,开放密码,终身免费维护及升级。免费保修期自设备整机安装调试正常,验收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乙方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如保修期内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无条件换货,立即更换新机;如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5.2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在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应提供备品供采购人临床使用。在质量保证期一年内出现属设备质量问题,采购人则有权要求免费更换整机,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 。
6 、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按甲方要求,甲方将对货物的性能、稳定性和技术要求进行检验,乙方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如发现货物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
6.2 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
7 、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接收后按医院流程支付95%的首期款,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5%的尾款. 。
8 、履约保证金
无 。
9 、合同有效期
长期 。
10 、违约责任
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5%。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 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
11 、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乙方除应退还全部甲方已付款项及赔偿所造成的甲方损失外,还应偿付成交总金额10% 的违约金。 。
12 、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3 、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 、合同条款
14.1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4.2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报价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澄清确认函、承诺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14.3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设备提供贰年的现场免费保修(不得低于生产厂家要求,含所有配件及耗材),终身维修(含附属设备)。免费开放端口,以便追溯系统及医院HIS系统的无缝连接。软件系统提供备份盘,开放密码,终身免费维护及升级。
15 、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一式 叁 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 壹 份,送 备案 福州市财政局壹 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建省立医院 |
乙方: |
福州博鑫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34号 |
住所: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庄支路1号 |
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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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张贞飞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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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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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胡工 059188216078 |
联系方法: |
15980646530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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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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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407861942388 |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 2017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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